
12月10日,国度金融监督处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下称 “宝鸡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宝金罚决字〔2025〕8 号),对泰康东谈主寿保障有限包袱公司陕西宝鸡中心支公司及联系包袱东谈主作出行政处罚。
笔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实质,泰康东谈主寿保障有限包袱公司陕西宝鸡中心支公司因存在 “给以和甘愿给以公约外利益、交付医护东谈主员销售健康保障居品” 的违法违纪举止,被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给以警告,并处 6 万元罚金。
同期,时任该公司营销部司理的段蔚刚因对上述违法违纪举止负有包袱,被宝鸡金融监管分局给以警告,并处 1.4 万元罚金。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均由宝鸡金融监管分局作出,联系信息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对外公开。
图源:国度金融监督处分总局官网 天元证券_天元证券官网_炒股配资找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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